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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之以琼瑶”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报之以琼瑶

诗句“报之以琼瑶”出自:

出自 先秦 佚名 的《木瓜

《木瓜》

先秦 佚名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分类: 古诗三百首诗经感激

《木瓜》佚名 古诗翻译及注释

翻译

你将《木瓜》佚名 古诗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

⑴《木瓜》佚名 古诗: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佚名 古诗,全称为番《木瓜》佚名 古诗,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佚名 古诗非一物。

⑵琼琚(jū):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⑶匪:非。

⑷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佚名 古诗小。

⑸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木瓜》佚名 古诗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佚名 古诗》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佚名 古诗(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佚名 古诗》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佚名 古诗》,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佚名 古诗”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佚名 古诗”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佚名 古诗》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佚名 古诗(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佚名 古诗”“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佚名 古诗(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佚名 古诗(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佚名 古诗者,却以《木瓜》佚名 古诗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佚名 古诗、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木瓜》佚名 古诗创作背景

关于《卫风·《木瓜》佚名 古诗》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主要有七种说法。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佚名 古诗》,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作者当是一位青年男子。

mù guā

木瓜

tóu wǒ yǐ mù guā, bào zhī yǐ qióng jū.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fěi bào yě, yǒng yǐ wéi hǎo yě!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tóu wǒ yǐ mù táo, bào zhī yǐ qióng yáo.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fěi bào yě, yǒng yǐ wéi hǎo yě!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tóu wǒ yǐ mù lǐ, bào zhī yǐ qióng jiǔ.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fěi bào yě, yǒng yǐ wéi hǎo yě!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下面是“报之以琼瑶”的藏头诗作品(韵之国诗友创作供您赏阅):

报慈弘孝理,之子亦辞秩。以此当自警,琼彩何晖映。瑶草绿未衰。

报德兼明道,之子共乘轺。以备史阙文,琼筵荐八珍。瑶草日光长。

报答甚茫茫,之子宠若惊。以此常为玩,琼英若可餐。瑶草恐衰歇。

报道山中去,之罘别我去。以此方人世,琼树有芳枝。瑶草三花发。

报恩如皎日,之子慕巢夷。以彼天道远,琼帏自回旋。瑶草不及荣。

报道山中去,之罘别我去。以此持相赠,琼叶软无声。瑶草不忍摘。

以上就是古诗词网提供的诗人佚名的诗句“报之以琼瑶”的相关内容,不足之出在所难免欢迎诗友进行指导、斧正及不断对“报之以琼瑶”的诗词翻译赏析和诗意等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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