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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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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古诗词网 > 清太宗全传 > 第三章 天聪时期的金国汗

  满蒙王公贵族联姻结亲,是有清一代的传统政策。清朝通过联姻的形式,伴之以政治上的优待,物资上的收买,笼络蒙古上层统治集团,与清王朝保持一致,维护北方久安无患。而在南中国,不实行裂土封王,由中央直接控制。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确立对蒙古的基本关系和政策始自清太祖,完善于清太宗
  
  大元灭亡,一些蒙古王公贵族被逐出中原,逃到塞上,雄踞大漠南北,时常骚扰明朝,屡次大规模内犯。明朝从建立起就把蒙古看作是它的主要劲敌时加防范;蒙古则因被逐而对明朝抱有敌视态度。崛起于东北的满族曾受明朝欺压,他们与蒙古族在反明的问题上有一致的立场。此外,满、蒙古除了语言各异,服饰穿戴及生活习惯方面还有许多相同之处。这种天然上的共同点促使两个民族产生一种亲近感。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蒙古科尔沁部贝勒明安、喀尔喀五部贝勒老萨首先“遣使通好”。此后,蒙古诸部来往不绝。开始,努尔哈赤只认为蒙古“越敌国(指明朝)而来者,不过有所希图而已。”《清太祖实录》,卷2,13页。他以为蒙古前来交好,是希图得到钱财,所以赏赐不少东西。但随着斗争的发展,他很快认识到蒙古对他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他感到蒙古是一支可以利用的力量,把蒙古争取到自己一方,会使他在对明的斗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基于这个思想,他积极开展对蒙古的友好联系。从遣使通好,厚加赏赐、馈赠,发展到通婚联姻。为了适应政治上的需要,联姻由近及远,由少数发展到多数,努尔哈赤不断扩大与蒙古各部的这种亲戚关系,因而加深了互相依赖的程度。在联姻的基础上,努尔哈赤与部分蒙古部落进而建立了针对明朝的政治与军事联盟。
  
  后金与蒙古友好关系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和斗争。在努尔哈赤心目中,蒙古仍然是他的主要敌国之一。他认识到蒙古民族剽悍,桀骜不驯,叛服无常,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惕。他把蒙古人形象地比作天上的浮云,说:“云合则致雨,蒙古部合则成兵,其散犹如云收而雨止也。俟其散时,吾当亟取之。”《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3页。因此努尔哈赤在发展与蒙古一些部落的亲善关系时,必要时也采取军事手段解决问题。
  
  努尔哈赤在世时,虽然对蒙古的关系尚未取得惊人的成就,但他制定并初步实行的原则,为他后世子孙做了开创性的工作。到清太宗时,基本上按着这个原则,继承和发展了联络蒙古的政策。
  
  清太宗遵循父亲的遗愿,继续对蒙古结亲、赏赐、分化、利用。他本人及其兄弟子侄,还有贝勒大臣几乎都娶蒙古人为妻。他的孝端文皇后、孝庄文皇后、宸妃都是蒙古科尔沁人。后来,他的儿子顺治当了皇帝,其妻孝惠章皇后也是科尔沁人,在蒙古诸部中,科尔沁与清朝的关系最为密切。乾隆曾巡视科尔沁,写赞颂这种关系:“塞牧虽称远,姻盟向最亲”张穆:《蒙古游牧记》,卷1,“科尔沁”。。同样,太宗及其宗室、大臣的女儿们也都出嫁到蒙古,甚至有些蒙古王公主动向后金求婚,要求娶宗室之女为妻,太宗总是给予满足。与宗室之女成婚的蒙古贝勒都称为“额驸”,受到极为优厚的礼遇。
  
  在努尔哈赤时期与蒙古的关系,基本上是以对天地盟誓的形式,建立平等的联盟,除了表明双方共同对“天”负责外,彼此之间的约束并不很严格。鉴于指天地为誓的做法不那么靠得住,太宗的政策目标,是要把这种平等的联盟发展成为更牢固的从属关系。他不单单是与他们举行盟誓,而且还具体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蒙古不遵守誓约,即罚以马匹牛羊等物。当然,处罚时,太宗每每说清问题后,总是从宽处分,使蒙古人深受感化。天聪二年(1628年),太宗率大军征察哈尔,科尔沁土谢图汗额驸奥巴(鄂巴)从征,他纵兵掠夺,不去与后金兵会合。此役刚结束,他不待报告,竟率军先行回国。太宗大怒,派遣索尼、阿朱户两人赴科尔沁,给奥巴写去一封信,严厉谴责他违约,并历数早年科尔沁助叶赫攻打后金,努尔哈赤去世迟迟不来吊丧,两个月后才派了一个低级官员来等罪状。行前,太宗指示索尼两人:“你们见了他,不必行礼,不吃他的饭,不给他好脸色看,还要作出要走的样子,看他如何对待。”
  
  索尼、阿朱户到了科尔沁,直接去见公主(努尔哈赤的侄女,嫁给了奥巴),送上礼物。奥巴正患足疾,听说来了钦差,马上让人扶着去见索尼两人。他们毫不理会,冷冷地说:“我们是天聪汗的使臣,你有罪,我们要和你绝交,因为有公主在,特来问候。”奥巴忙令人摆宴,索尼、阿朱户拂袖而出。奥巴急派他的儿子塞冷问道:“汗的使臣来,一向得向我行礼,给饭就吃。现在你们来此,见我不拜,备宴也不吃,竟拂袖而去,是不是汗谴责我了?”索尼说:“我们不是为你来的,为什么还行礼?又何必吃你的饭呢?汗震怒,特带来一封信。”说着,把信递给塞冷,整理鞍辔就要走。奥巴看了信,大为惊慌,再三挽留索尼两人,说:“我知道自己罪重,十分惶恐,不知所措。我想自己去谢罪,足疾也不在乎了,就是死在路上也在所不惜。”索尼说:“汗没授意我们同你去,也没授意我们阻止你去。去与不去,你自己考虑好了。”奥巴说:“我非去不可,但又怕汗不见我怎么办?”索尼说:“你若真心实意悔罪,汗不会怪你的。”第二年正月,奥巴来到沈阳,太宗亲自迎出十里,立即举行宴会。宴毕,太宗派大臣重申信中责问之意,奥巴一一认错,愿罚骆驼十峰,马一百匹,另献出一匹好马,一副甲谢罪。太宗见他悔改,一概宽免,还赏给他貂裘、帽、靴、金带及朝鲜进贡的珍品等。当奥巴离去时,又赠送一大批好东西,太宗率贝勒大臣送出沈阳郊外。这场纠纷很妥善地解决了《东华录》,天聪二年十二月;天聪三年正月。。从此,奥巴闻令即至,再没有发生违约的事。
  
  对蒙古族上层比对汉官更亲。太宗对他们舍得花钱,凡来朝或来归的蒙古贵族,他都慷慨地抛赠数量惊人的财物,包括金银、绸缎、银器、瓷器、衣帽鞋、铠甲及马上的装饰品等等,应有尽有。蒙古族是个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东西就是牛、马、羊、骆驼,但缺少汉族所生产的东西。太宗从战争掠取的财物和国中制造的生活必需品中拿出一部分来分赠蒙古贵族,不仅满足了他们贪求财物的欲望,又使他们的生活既富足又奢侈。他们怀着感激的心情说:“臣等荷蒙圣恩,富贵已极,各获安乐,今后敢不勉励图报!”《清太宗实录》,卷62,19~21页。太宗也说:“今各处蒙古每次来朝厚加恩赏,因此俱不忍离我而去,虽去时犹属恋恋,而蒙古各国亦从此富足安闲。由此揆之,以力服人,不如令人中心悦服之为贵也。”《清太宗实录》,卷30,16~17页。蒙古贵族如此豪富起来,太宗却不贪取他们的东西。他们向太宗进献马匹牛羊等贡品,太宗往往是象征性地留下一小部分,这使他们越发感动!这些王公贵族从后金政权中获得了他们的最大利益,也就日益紧密地依附于这个新政权。
  
  清太宗虽然强调不以力服人,但在必要时也施以军事手段,对其顽固势力只有加以打击,才能提高威信,促使更多的蒙古部落归顺。他毫不留情地打击察哈尔就收到了这个效果。在进行友好交往时,太宗积极防备蒙古的军事力量的增长。他刚即位,就发布一道命令:三大贝勒以下、入八分诸贝勒以上入八分,清制,爵位名。系指八旗旗主贝勒,凡土地,人口,财物必均分,享受此种待遇的,称为“入八分”。,不许私自将弓箭、枪、刀给予蒙古诸贝勒所派来的人。如给,必须报告。外藩诸贝勒以下,小民以上,即使遇到归顺的蒙古人,也不许卖给他们弓箭、刀枪,如若违犯,将按令治罪《东华录》,天命十一年十二月。。这个规定,很像是一道武器“禁运令”。蒙古人专事游牧为生,不能制造兵器,即便能,其生产能力也是很有限的,大部分要依靠内地供应。太宗不许把兵器传给蒙古人,未必能限制住蒙古军队提高战斗力,但可以看出太宗对蒙古是存有戒心的。所有这些,在对蒙古的关系中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在政治上联络和建立可靠的从属关系。
  
  从当时斗争形势来看,蒙古正处在明朝与后金相互争夺之间。明中叶以前,为了对付北方的蒙古人(明人称“北虏”),曾采取“以东夷制北虏”的大政方针。“东夷”系指东北女真等少数民族。当满族兴起时,明朝又改变方针,极力拉拢蒙古以攻后金。如察哈尔就为明朝所收买,每年拿出几十万、上百万的钱财供给它,以使它与后金对抗。太宗当然也极力争取蒙古的支持。所以,一部分蒙古站在后金一方,一部分蒙古站在明朝一方。太宗大力进行分化瓦解这部分蒙古人与明朝的关系。天聪五年(1631年),太宗包围大凌河城时,专给城内的蒙古兵写信,内称:“我满洲与尔蒙古原系一国,明则异国也。尔等为异国效死,甚无谓,予甚惜之……”《清太宗实录》,卷9,24页。天聪八年(1634年),兵部和硕贝勒岳托给锦州的蒙古人写信,说:“尔等既非汉人苗裔,又非汉人臣僚。明国皇帝亦不视尔等若子弟……且交战时,彼(明)必令尔蒙古在前,进则为我戮,退则被彼诛,势难自全,当聚诸蒙古合谋来归。”《清太宗实录》,卷20,25~27页。太宗在招抚驻牧明朝边境的诸蒙古时,写信动员他们归顺:“我与尔两国,语言虽异,衣冠则同,与其依异类之明人,何如来归于我?不惟尔等心安,即尔祖父世传之衣冠体貌亦不烦变易矣。”《清太宗实录》,卷18,26页。如此等等。显然,太宗是在煽动民族情绪,促使这部分蒙古人尽速脱离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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