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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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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援剿四镇与“忠勇”及“义勇”十营,连同从辽西带来的旧将卒,构成了三桂的嫡系部队,至康熙初年,虽然有所裁并,建置有所变更,其主要成分并没有改变。
  
  吴三桂所属的军队,除了上述援剿四镇和“忠勇”与“义勇”两大营外,还有直属于他的军队,被称为“藩下”或“藩属”,也就是平西王属下之意。这部分部队与援剿四镇等兵不同,后者为国家即朝廷所有,三桂总管云贵兵政,自然隶属他管辖和指挥。而“藩属”的军队是属平西王府本身所直接掌握。这支军队,按佐领制组织:“计五丁出一甲,甲二百设一佐领”,共53佐领。《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圣武记》,“康熙戡定三藩纪上”,卷2,此记“三桂藩属五十三佐领”,下文又记“……甲二百设一佐领,积五十佐领”,似自相矛盾。魏氏所记53佐领,当源出《平定三逆方略》,卷1所记:“三桂及所部五十三佐领”。今从之。关于佐领数,《逆臣传·吴三桂传》没有记确数,只笼统地说“积数十佐领”,而康熙朝修《云南通志》卷13则记为佐领42,甲兵8400名。大概是最初为42佐领,而53佐领是后增加之数。神田信夫:《平西王吴三桂の研究》。按53佐领计算,其甲兵为10600名。顺治十七年六月,户部奏疏中曾提到,“云南平西王下官甲一万员名”《清世祖实录》,卷136,22页。,是举其大略,与53佐领的甲兵数基本吻合。《云南通志》所记42佐领,甲兵8400名,也是按每佐领甲200计算的。其藩下人口,按五丁出一甲,10600名甲兵应合53000口人。如把未成年的幼丁和老人、妇女计在内,三桂藩下所属人口,数目是相当大的。
  
  吴三桂所属的53佐领甲兵,由左右两都统管辖。《云南通志》,“兵防”,卷13,“本朝开滇兵制”,参见《圣武记》,卷2,62页。就在三桂奏请设援剿四镇的时候,顺治十七年十二月,朝廷专给他属下增设副都统六员。《清世祖实录》,卷143,7页。官方实录未载六名副都统的姓氏。我们从目前已看到的诸种记载中,可以确定以下将领先后被任命为“平西藩下”的都统、副都统,左右都统。他们是:
  
  都统白含真、杨珅《庭闻录》,卷2。、何进忠《清圣祖实录》,卷39,12页;《庭闻录》,卷4。、吴应期《清圣祖实录》,卷19;《庭闻录》,卷4。、吴国贵《清圣祖实录》,卷39,12页,《庭闻录》,卷4。;
  
  左都统吴应麒(同期)《清圣祖实录》,卷21,6页。;
  
  右都统吴国贵《清圣祖实录》,卷18,7页;《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
  
  副都统高拱、高得捷《清圣祖实录》,卷39,12页;《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石国柱、王屏藩、何进忠、马宁、沈应时、吴应正、李可植、傅文元《清圣祖实录》,卷39,12页,《庭闻录》,卷3。。
  
  在都统、副都统之下,还有参将、护军统领、护军参领。这些军职的人选,史书没有系统的记述,但从零星的记载,只知李良栋、线维明、张足法等任参领;巴克勇任护军参领,夏国相、陶继智等任护军参领。以上参见《清圣祖实录》,卷12、21、22、39、42;神田信夫:《平西王吴三桂の研究》。
  
  毫无疑问,“平西藩下”的都统、副都统及其所属武官,都是他的亲信,是他的军队中最重要的将领。其中还有他的亲属,如吴应期是他的侄儿、夏国相是他的女婿。有一部分早在辽西时已成为心腹将领,如杨珅、吴国贵等都是,这些人,跟三桂有着密不可分的特殊关系。三桂就是通过他们,掌握着一支强大的正规部队,牢牢地控制着对云贵的一切权力。
  
  不仅如此,三桂还选拔文职人员,出任云南从省到地方的各级官职。他们是:
  
  湖广(湖北、湖南的合称)上湖南道副使胡允为云南布政使司参政,分守金沧道;
  
  刑部郎中李煊为云南布政使司参议,分守洱海道;
  
  四川重庆府知府何毓秀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管参事,分守临元道;
  
  湖广辰州府知府苏弘谟,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清军驿传道;
  
  安陆府知府马逢皋,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分巡临安兵备道;
  
  永州府知府同知吉允,为云南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水利道;
  
  四川保宁府同知纪尧典,为云南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金腾兵备道。
  
  另外,调补四川川西道副使田萃祯,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洱海道;陕西关西道副使蔺一元,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曲靖道。《清圣祖实录》,卷143,7~8页。
  
  以上新提升的九名官员,均系文职官员,兼管地方监察与军事。这些官员,都是从湖南、四川、北京、山东、江苏、安徽等省调来的。也是经吴三桂提名后,由朝廷提升任命的。他们跟三桂有无隶属关系,是否是三桂的亲信,尚缺乏史料证明。这里面,有两种可能,其一,确有部分人早与三桂有隶属关系,三桂提拔他们为己所用,便从外省罗致到自己门下;其二,虽无隶属关系,可通过他的部下的介绍和引荐,或三桂以个人所见,以为值得信赖的人,都招来云南,厚殖个人势力。
  
  实际上,三桂已操纵了云南军政官员的任免权。这与中央集权制是相抵触的,朝廷却允许他自主其事,给予毫无保留的支持。然而,朝廷中部分大臣已看出三桂自主任免官吏,有违国家体制。就拿三桂提升胡允等九人的事来说吧。四川道御使杨素蕴首先提出异议,他上奏说:“臣阅邸报(即内部情况通报),见平西王恭请升补一疏,以副使胡允等十员,俱拟升云南各道,并奉差部曹,亦在其内”,他表示“不胜骇异”!并指出,“用人”是“国家之大权,惟朝廷得主之”,这一法规,从古至今,也不曾改变过。他举出在此之前任经略的洪承畴,虽“奉有吏兵二部不得掣肘之旨”,但在选用人时,也仅以军前效力显著,或经略五省中“人地相宜”,资历与俸禄相当的,酌量题奏。可是却从未听说从其他省中提取完全不相干涉的人,以及现任京官的到云南任职。三桂竟“公然坐缺定衔”!
  
  三桂在疏请提升胡允等人的奏文中,曾写道:用人“求于滇省,既苦索骏之无良;求于远方,又恐此驭之不速”……三桂的意思是说,在云南选人,苦于选不出更优秀的人物;求诸远方,又担心不能尽快前来,恐有误地方事。对此,杨素蕴予以驳斥,他说,就按他的意见论,如湖南、四川等离云南近些,犹可“计日受事”,而山东、京师、江南等处,“距滇南万里”,如果这还不算“远”,不知何地为“远”?
  
  杨素蕴指出,三桂“用人”权,是皇上临时给予“便宜”行事权,不过就近调补官员,不致误地方事。如果全国官员,不分内外,不论远近,都可随便择取,那么用人权怎能统归于吏部,名正言顺?云贵新经开辟,治理乏人,其部属才品为三桂所知,亦可先行具题,奉皇上圣旨后,令吏部照缺补授,犹不失“权宜之中计”。但三桂自行拟定人选提升,无异于吏部,这不是轻视国家制度而亵渎国体吗?
  
  杨素蕴写到这里,进一步强调,三桂擅自用权将带来严重后果,说:“夫古来人臣忠邪之分,其初莫不起于一念之敬肆。在该藩(指三桂)历有年,应知大体,即从疆起见,未必别有深心,然防微杜渐,当慎于机先。”他请求皇上以“天语”申饬,令该藩嗣后惟力图进取,加意绥辑,一切威福大权,俱宜禀命朝廷,则君恩臣谊两得之矣。杨素蕴的奏言,详见《清世祖实录》,卷142,18~20页。
  
  杨素蕴的奏疏,不幸而言中,为后来的事变所证实,可谓有先见之明!可惜,他的警言并没有引起世祖与朝廷大臣的重视。此时三桂受到朝廷的宠幸,正依赖他保守南疆,对他并无明显疑心,杨素蕴的奏言岂能打动朝廷的心?仅将他的奏疏交有关部门存档而已。结果,三桂所拟用的胡允九人,都如数批准。杨素蕴奏疏中,提到三桂拟用胡允十人,而世祖批准的却是九人,显见删去一人,可能漏载。
  
  三桂得知杨素蕴弹劾他,深为恼火,立即上疏反驳,摘录其中“防微杜渐”等词语,“请旨诘问”杨素蕴,作出解释。杨素蕴遵旨回奏:“臣官御使时,见平西王吴三桂题补方面官,不论内外远近,一例坐缺定衔,有碍国体,是以具疏驳正,至于防微杜渐等语,原属概论古今通义,未尝专指该藩。臣与该藩素不识面,有何嫌隙?不过据理而陈,非别有意见。”《清圣祖实录》,卷5,12页,参见《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11页。虽然说得有理,朝廷不敢开罪吴三桂,就处罚杨素蕴,借口回奏“含糊巧饰”,欲给以降职,另调他用的处分。杨一气之下,掷官回了陕西的宜君故乡,“闭门不出”有十余年,直到三桂叛清后,才重新被起用。《清朝先正事略》,卷5,“郝雪海中丞事略·附杨素蕴传”。按:清官方实录在记载此事时,删去了把杨打发回家的史实,惟恐在这个问题上有失世祖的面子。
  
  正处在上升阶段的吴三桂,连朝廷对他也得谦让三分,一般大臣岂能动他一根毫毛!
  
  一方面,三桂将自己意中人从外省调来充实力量;一方面,又把自己的亲信派往其他各省任职。他直接给吏兵两部批文,令某为某地官,授某为某参将、游击,如吏兵两部选用云南、贵州文武官员,与三桂意见不合,必须撤回,只能任命他选用的人,包括选送到外省去,名曰“西选”,即平西王选用的官员。康熙五年十月,兵部不得不向圣祖提出,把选用云贵武职官员的权力交给三桂掌握。兵部抱怨说:当兵部推选出新任命的云贵武官,还未到任,而三桂另已推出人选,以致兵部推选的新官员只好中途返回,造成往返苦累。兵部明知管不了云贵的武职官员的事,干脆不管,便请求“照吏部例”,将此两省武职员缺,“悉听该藩题补”,如无可补之人,由三桂题明,然后兵部给予确认。执掌朝政的四辅臣表示同意,年幼的圣祖皇帝自无疑议。这样,兵部仿效吏部,把它对云南的用人权统统交给了三桂,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人安插到全国各地,所谓“西选之官几满天下”,大概并非是夸张之语。它足以反映三桂权势之大!
  
  三桂还通过垄断地方科举权,把他的藩属子弟选入为官。仅举一例:康熙五年,云南乡试,他的属下中举的达163名。三桂深感满意,不禁自夸:“藩下子弟彬彬多文学之才。”主持考试的官员和地方大吏,皆迎合三桂之意,连那些乳臭未干的少年孩童,“未入棘院”,也把他们的名字列榜署名。《庭闻录》,卷4。这些藩属子弟,在三桂的庇荫下,得以飞黄腾达,无不感恩于三桂,抱以感激之情。在他叛清时,他们都成了他的积极追随者。
  
  出任云贵的总督、巡抚等封疆大吏,一切指令出自朝廷,三桂本不敢过于专擅。但这些大员们都慑于三桂位高权重,无不“改容加礼,惟恐得罪藩府”《四王合传·吴三桂传》,见《荆驼逸史》。。三桂自觉受之无愧,发号施令,他们就惟命是从。他想名正言顺地控制两省的督抚大员,特请命朝廷下令督抚受他“节制”。朝廷毫不迟疑地立即应允。为便于控制,三桂分拨他们的驻地。原先分设贵州总督,驻安顺,云南总督驻曲靖,后合并为云贵总督。康熙五年正月,三桂建议应驻贵阳。《清圣祖实录》,卷18,8页。在此之前,还提出,云南提督移驻云南永昌府,贵州提督移驻安顺府。《清圣祖实录》,卷5,6页。参见《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对这些要求,朝廷没加考虑就同意了。
  
  三桂最看重兵权。他征云贵时,世祖授予“大将军印”,执掌征伐大权。按规定,事平后,即应上缴“大将军印”,而三桂迟迟不交。康熙二年(1668年),有一内大臣对留在京师的额驸、三桂的长子吴应熊说:“以前,永历在缅甸,边疆事多,所以才给你父亲将军印,为的是重事权,便于集中号令。如今天下大定,还据有不还,这是为什么?”很明显,内大臣是受辅政大臣的委托,授意应熊作他父亲的工作,赶快把“大将军印”交上来,无论对朝廷,对三桂都可相安无事。这等于给三桂一个面子,免得由皇帝亲自下诏索要“大将军印”,有失三桂的尊严。应熊明白朝廷的意图,及时向他父亲通报情况。三桂不得已,这才上疏,把“大将军印”交回朝廷,心里却闷闷不乐。《庭闻录》,卷4。
  
  吴三桂上缴了“大将军印”,并不意味着他已失去兵权,云贵两省的兵权仍然牢牢地控制在他的手中,而且他还掌握着很有战斗力的数万军队,足以构成一威慑力量。他要巩固住自己的政治地位,惟一的办法是,不断加强自己的军事实力。自从他降清征讨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剿灭永历政权,南征北战,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年。当年跟随他出生入死的一大批将领,有的已经年老,有的战死、病死,有的中途散失,所剩无几。三桂也已是年过半百,接近六十的老人。可以想见,人事沧桑变化之大!三桂当年所依靠的人,转眼之间,都退出了政治与军事舞台。他不能坐视自己的力量的削弱。于是,他开始大量起用诸将的子弟和从四面八方招来的宾客中选择有用人才,加以训练。战争已经结束,不能通过战争来选拔人才,只能靠平时的训练。他以《黄石素书》、《武侯(诸葛亮)阵法》等兵书为教材,让他们学习,掌握军事知识,培养和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以备将帅之选”,也就是把他们当作将帅的预备军官。三桂的这一做法,对谋取前程的青少年有很大的诱惑力,刺激了他们的热情,他们纷纷报名,踊跃参加训练。“一时少年浮夸之士,人人自以为大将军材也。”《四王合传·吴三桂传》。
  
  加强军事力量,离不开战马。在当时的物资与技术条件下,马是最重要的工具,是克敌制胜的强大手段。经过大规模的征战,马匹大量倒毙,从四川进来的马匹力弱,难以临阵,三桂密令其养子陕西总兵王屏藩、王辅臣等人,从西藏(西藩)地区选取适于征战的勇健之马,每年进马三千匹,从西藏地区绕道至云南。马匹同武器装备等军用物资一样,都受朝廷的严格控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拨。个人私运武器、战马,都是违法的。三桂瞒着朝廷,私自购进大批战马,是何用意?这里用得上这句俗话:“居心叵测”。他拥兵自重,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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