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特殊指事字,甲骨文
写作“十”。一横代表全部、一切;一横加一竖,表示对全体进行切分。早期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晚期金文
为了区别于“十”,将竖笔转折。造字本义:古人认为需要切分的极限数,即比六更大的数,六与八之间的正整数。篆文字形
基本承续晚期金文字形。在发明十进制之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都曾是古人认识中的极限数字:一,混沌宇宙,代表全部;二,天地或乾坤或阴阳,代表一切;三,天、地、人,也代表一切;四,超越“三”的数,“二”的两倍,也是极数;五,天地交汇,也代表一切,中国珠算采用五进制;六,房屋的四壁及顶和底,也代表宇宙空间的一切;七,需要切分的极限数,也代表一切;八,分,与“七”相同,表示需要细分的极限数;九,用手极力地抓,表示数多至极,中国珠算亦采用九进制。当“七”的“切分”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刀”另造“切”代替(参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