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从甲骨文字形看是指事字。“口”
代表“言说”,早期甲骨文
用一竖指事符号
穿过“口”
,表示遥远的“传说”。晚期甲骨文
字形竖笔
在“口”
上,没有“穿口”。早期金文
将甲骨文的一竖
写成
(十),用“十、口”会义,强调无数年代的“口口相传”。有的早期金文字形极力强调“口”的“数量”:
(十,大量)
(两个“十”
)
(口,传说)。晚期金文
将早期金文
字形中的
(十)明确写成
。有的晚期金文
将“口”
写成“曰”
,明确“传说”的含义。造字本义:在漫长的过去岁月中被一代代传说的久远时代。篆文
承续晚期金文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