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最新更新
周易解读 历史文化» 古诗词网» 发布人:古诗词网(馨月老师) 发布时间 2024-3-14 8:12:06

本文讲解白话《易经·坎下乾上》原文释义相关的内容,具体如下:

讼第六

坎下乾上

“讼”字左边是“言”,右边是“公”,也就是当双方各执一理,争持不下时,只好言之于公,以求辨是非而断曲直,所以有争讼的意思。讼卦由坎、乾两卦组成。

从卦象来看,坎为水,指流水,乾为天。《象传·大象》说:“天与水违行,讼。”中国文化起源于黄河流域,在先民的生活经验里,天下众水之中,最为浩大的当属黄河。而天道运行,则以具体的日月星辰为代表。黄河之水由西向东流,日月星辰却总是东升西落,天与水逆向而行,是先民所见天地间最大争衡的气象。

从卦德来说,坎有险陷之意,乾有刚健之意。坎居内卦,乾为外卦,比喻人若内怀险陷之心而外有刚健之行,必然引起争讼。从爻位关系来说,六爻之间凡上下相应的均彼此争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孚”是诚信、真实的意思。“窒”是止塞难通。“惕”是戒慎恐惧之意。争讼常常发生在当事人对某事意见相左,争执不下,只得言之于公,由第三者来辨是非、断曲直,所以与人争讼必得己方先有几分道理;倘若本无实理却执意与人争讼,则与无理取闹无异。讼卦的二、五两爻皆以刚爻居于中位,阳刚中正代表心有实理。但是既有争讼,其道理必定也有其止塞难通之处。因此,兴讼应该要戒慎恐惧,避免无事起风波,轻启讼端。

“中吉”,说明争讼若能适可而止,则吉。“终凶”意指如果无理非要争讼,则凶。两方争讼,应该在适当的机会寻求解决之道。倘若倚恃刚强,以致冲突难解,必然两败俱伤。“大人”系指九五以刚爻居阳位,且处上卦的中位。争讼的目的在于辨是非、断曲直。九五大人刚健中正,可以做出公正的裁决以平息争讼,因此争讼以见九五大人为有利。卦辞最后告诫“不利涉大川”,指出争讼之时人心乖离,互不相亲,如果坚持要有所作为,反会一败涂地。由此可见争讼是险事,必万不得已才为之。《象传》说:“君子以作事谋始。”唯有在行事刚开始的时候,就进行周详的考虑,化解冲突于无形,才能杜绝争讼。

例解 不同的意见往往并非水火不容。假使某甲以为“张三戴眼镜”,而某乙以为“张三不戴眼镜”,则甲、乙两人意见相左,但冷静思考之后,却可能得出“张三由于有老花眼,看报时须戴眼镜,平时则不戴眼镜”的结论。这个结论固然扬弃了甲、乙之间的对立与矛盾,而形成更高层次的理解,但事实上正、反意见也都在结论中取得了应有的地位。换句话说,争论本身并非目的,争论的目的在于分辨是非与判断曲直。只有以理性的态度面对问题,才能异中求解,彼此认同。

初六 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永”是长久的意思。“小有言”指稍有言词上的争辩,算是轻微的灾患。初六以柔爻居阳位,上与九四刚爻相应而互相争讼。初六为柔爻,才质柔弱,居初位则地位卑下,如此与九四刚强的近君大臣争讼,岂有获胜之理?初六度德量力,知道争讼不可长久,只须在言词上辨明是非,清楚表达自己意见即可。由于初六不坚持争讼到底,能适可而止,因此虽稍有言词上的争辩而遭致轻微的灾患,但终究能化险为夷而得吉。值得注意的是,爻辞不说“不永讼”,而说“不永所事”,因为初六是讼卦的初爻,是争讼的初始,尚且希望能免于争讼。

例解 孔子(前551—前479)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为人子女,若认为父母行为有所不当,应该和颜悦色地加以劝谏,辨明是非即适可而止。倘若父母不从,万不可生硬强劝,絮叨不已,否则不仅令父母不悦,又违悖礼数和孝道,甚至还会酿成家庭风波。

九二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归而逋(bū)”是退而逃跑的意思。“眚”(shěng)指牵连之灾,而非自取之祸。九二心怀实理并非不能争讼,但是与他争讼的是九五中正大人,其势难敌。九二若自下讼上,恐将招致灾祸。不过九二以刚爻居阴位且得下卦中位,刚柔相济而得中,因此能自觉止息争讼之心,“归而逋”,避免了祸患。九二退守在自己三百户的小封邑,身边亲近的人都因他不强出头,而免遭连坐之灾。

例解 秦朝丞相李斯(约前284—前208)正因未能明了“不克讼,归而逋”之理,坚持与二世皇帝胡亥的宠臣赵高相争。而胡亥其实只是赵高的傀儡,因此李斯终被赵高诬以谋逆之罪,处以腰斩酷刑且诛连亲族。

六三 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食”为“食邑”之食。古代卿大夫以其封地人民所纳赋税为食,所以称“食邑”,“食”也就是享有的意思。“旧德”指旧有的俸禄。“无成”,是不以功成自居的意思。君子食禄居位当与其才德相称,安分守己,但就现在所居之位,而为其所当为,无侥幸妄求之心。六三为柔爻,资质柔弱,其应在上九刚爻,不能也不敢与之争讼。六三能安于平素旧有的俸禄而不妄求,坚守其正固之道而不妄动。虽然身处坎卦的极端,这是险陷之地,又居内外卦的交界,进退危厉,易生事端,但六三终究能逢凶化吉。即或从事君王委派的任务,也能谨守固有俸禄,尽忠职守,不与人相争,有所成就也不居功。因此,即便是上九这般极端好讼者,也无法与六三君子起争端。

例解 古代帝王后宫不少嫔妃在争宠中遭忌丧命,但也不乏有人退而保全身。汉成帝原宠幸许后与班婕妤,然而由于赵飞燕姊妹的介入,使得两人渐遭冷落,地位不如往昔。两人遭冷落后,许后使用巫术符咒,企图挽回宠爱,却因东窗事发而被废。班婕妤则谨守本分,自愿长居偏宫。班婕妤(约前48—2)能“食旧德,贞”,虽“厉”,但能“终吉”,在险恶的宫廷斗争中得养天年。

九四 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复”是返的意思。“即”是趋就。“命”指天理正道。“渝”是改变。九四以刚爻居阴位,是不当位,以喻人的行为不守正道。又未居中,象征不能持守中道。这失正不中的九四本应为好讼之徒,然而与其争讼的是初六。初六能以争讼为戒,“不永所事”,因此即使九四如此刚强好讼,却无法成讼,所以说“不克讼”。另一方面,九四居于阴位,阴则能用柔。九四看到初六只是辨明己意并不呶呶不休,倘若能因而有所领悟,返归于天命正理,改其好与人争讼的性格,安顺守正,便能平息争端,趋吉避凶。

例解 在公司上班的职员积极争取职务晋升的机会,如果不适可而止,就难免与人结怨,即使升迁成功,也难保不像上九一样被“终朝三褫之”。但如我们能一改刚强好胜的态度,安顺守正,不汲汲于名利,则无论是否能够晋升,都能因“安贞”而得“吉”。

九五 讼。元吉。

九五居上卦乾体的中位,以刚爻居阳位,具阳刚中正之德,是卦辞中所提的“大人”,也就是决断讼事的大人。“讼”在这里是决讼之意,也就是争讼双方请有才德而具公信力的人来评理。九五大人因为得中,所以能调和冲突;因为正直,所以能无偏无私。因此得九五大人来仲裁讼事,正义必得伸张,实为大吉之事。

例解 在现代西方政党政治中,执政党必须为其既定的政策辩护,反驳反对党的批评。反对党的职责就是针对执政党施政不当之处予以指责,并提出替代方案。执政党与反对党间的制衡正与讼卦所谈的争讼若合符节,而议会中的多数意见正是决讼的九五大人。

上九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锡”,通“赐”。“鞶(Pán)带”,朝廷命服装饰的大腰带,指高官厚禄。上九以刚爻处讼卦的终极之地,居高位而性刚强,争讼到底而不肯退让,乃取祸丧身之道。与上九相应的是六三,柔顺而不与上九争讼,所以上九可能因获胜而得赏赐。然而上九即使能得意一时,若不知悔改,好讼成性,终究会一败涂地,所以说“终朝三褫(chǐ)之”。意即一日之内,原来获赐的高官厚禄,多次遭到剥夺。由此可见,争讼乃“中吉”而“终凶”,理当适可而止。否则争讼到底,败讼固然为败,胜讼也可能得凶,与败无异。

例解 纷乱的时代里,斗争是夺取权势的途径。联合次要敌人,打倒主要敌人,原本的次要敌人很快又升格为主要敌人。好不容易达到梦寐以求的地位,却又时时刻刻担心别人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来夺取,正所谓“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更多有关“白话《易经·坎下乾上》原文释义”的文章请阅读 » 《周易解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