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骨肉荆榛不可论”出自:
出自 清代 龚自珍 的《已亥杂诗 144》
《已亥杂诗 144》
清代 龚自珍
天教梼杌降家门,骨肉荆榛不可论。
赖是本支调护力,若敖不馁怙深恩。
作者简介(龚自珍)
龚自珍(1792年8月22日~1841年9月26日)清代思想家、文学家及改良主义的先驱者。27岁中举人,38岁中进士。曾任内阁中书、宗人府主事和礼部主事等官职。主张革除弊政,抵制外国侵略,曾全力支持林则徐禁除鸦片。48岁辞官南归,次年暴卒于江苏丹阳云阳书院。他的诗文主张“更法”、“改图”,揭露清统治者的腐朽,洋溢着爱国热情,被柳亚子誉为“三百年来第一流”。著有《定庵文集》,留存文章300余篇,诗词近800首,今人辑为《龚自珍全集》。著名诗作《己亥杂诗》共315首。
到秀水县重见七叔父作
yǐ hài zá shī 144
已亥杂诗 144
tiān jiào táo wù jiàng jiā mén, gǔ ròu jīng zhēn bù kě lùn.
天教梼杌降家门,骨肉荆榛不可论。
lài shì běn zhī tiáo hù lì, ruò áo bù něi hù shēn ēn.
赖是本支调护力,若敖不馁怙深恩。
下面是“骨肉荆榛不可论”的藏头诗作品(韵之国诗友创作供您赏阅):
骨劲齿先亡,肉瘦怯豺狼。荆岑无遗璧,榛芜掩前迹。不拜谒吾君,可讽放佚君。论边穷阵图。
骨劲齿先亡,肉瘦怯豺狼。荆扉兴静便,榛芜旧路迁。不爱事耕稼,可怜鸾镜下。论材愧杞楠。
骨鲠道?font color=red>骨睿?br/>肉骨是前期。荆河马卿岑,榛丛恣踏踵。不报小人雠,可以清烦忧。论邦苦不早。
骨劲齿先亡,肉味经时忘。荆扉对渚田,榛芜旧路迁。不保长如此,可怜白犬子。论兵去商虐。
骨都魂已散,肉食骛华轩。荆扉背里闾,榛芜掩前迹。不报水齐檐,可怜三语掾。论兵去商虐。
骨竟埋青冢,肉色退红娇。荆衡达帝畿,榛草即相迷。不爱事耕稼,可怜鸾镜下。论兵策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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