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千先生似乎并未在生前为自己编过诗文集,后人所编的《张大千诗文集》之类,大多辑自其书画作品上的题跋。问题是,大千虽有诗文的功底,他的精力却并未着意于此,因此,其书画作品上所题的诗文,固然有其自撰的,但更多的是朋友代笔,或抄录古人。谢稚柳先生曾对我谈到,大千早年的题跋诗文,多由其兄玉岑先生代笔,玉岑先生去世后,则由谢稚柳先生偶一操刀,如《番女制庬图》上的长题,便出自谢先生之手。其他抄录古人而未署作者姓名的就更多了。正因此,我虽嗜好大千的艺术,但对他的诗词却不敢贸然入手,如果妄作解人,说了一大堆“大千此诗”的如何如何之妙,结果“大千此诗”却是“别人之诗”,岂不贻笑大方?
  
  屡见一首被辑入《张大千诗文集》的题水仙诗,被一再地解读鉴赏,一唱三叹,推为绝妙好辞,非大千的天才纵逸不能为。实则此诗是明陈淳所作。诗曰:“玉面婵娟小,檀心馥郁多。盈盈仙骨在,端欲去凌波。”类似的情形,在《张大千诗文集》中绝非孤例。所以,今天研究、推扬大千艺术的专家,对此不可不加慎重。
  
  抄录前人诗文题画而不署明作者,大千并非始作俑者,而是古已有之的一个“传统”,像石涛、吴昌硕等多有这种做法。不仅题画,就是著述也如此。像夏文彦《图绘宝鉴》评述历代画家,就是袭用《历代名画记》、《图画见闻志》、《画继》等的相关文字,不注出处,俨如己出。这在讲究“知识产权”的今天,被认为是“抄袭”、“剽窃”;而在讲究“学术为天下公器”的古代,斯文所关,“偷书不算偷”,被视作“理所当然”,至少是“无可厚非”。
  
  当然,古人又讲过:“治史忌出诸己,为文忌出诸人。”作为“天下公器”的学术著述,虽然不妨袭用前贤的文字见解作为己有,而作为独抒性灵的诗文创作,则必贵自出机杼,而鄙拾人牙慧。那么,对于书画家的书画创作中多有抄录他人诗文而不注作者姓名的现象又当如何认识呢?我的看法是,他们的创作是“书画”,而不是“诗文”,他人的诗文仅仅是他创作书画的材料,而不是创作本身,所以,注不注明诗文作者的姓名,无可无不可。尽管以注明为更好,但由于章法的需要,尺幅的限制,也有不得不不注的。根本是,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书画作品”的一个有机组成来鉴赏,却不可轻易地把这些文字材料,从他的“书画作品”上辑录下来,作为书画家的“诗文”创作来研究、鉴赏。就像我们评论一位服装设计师的服饰作品之精美,切不可误认为这套服饰所使用的纽扣也是他亲手制作的,并推崇他的制扣技艺竟是如此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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